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二十三批2023年12月25日)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D3HA202312140027 | 南陽市宛城區武侯街道,興達汽車4S店,噴漆過程中氣味難聞。 | 南陽市宛城區 | 大氣 | 舉報內容共涉及1個問題。經調查,舉報問題基本屬實。 舉報反映的興達汽車4S店實際為南陽市臥龍區興達汽修廠,占地面積約500㎡。2023年12月15日,經現場檢查,該廠建有一間噴漆房,但未發現噴漆設備。該廠現場未進行噴漆作業,但有近期噴漆痕跡,且未配備建設污染防治設施。經調查詢問,該廠負責人表示之前確實偶爾有補漆,但業務較少,未開展整車噴漆業務。該廠項目屬于社會事業與服務業中汽車、摩托車維修場所項目,因該廠營業面積小于5000㎡,因此該廠屬于豁免類,無需辦理環評手續。 | 基本屬實 | 開展群眾走訪,召開座談會,公示問題辦理情況,加強幫扶指導,提高汽修經營者環保意識,加強日常環境管理,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廢氣達標排放,避免影響周圍居民正常生活。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20日階段性辦結,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南陽市生態環境局臥龍分局要求該廠于2024年1月10日前配套安裝污染防治設施,在設施安裝到位前禁止進行噴漆作業,若在此期間違法進行噴漆,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 | D3HA202312140059 | 南陽市方城縣袁店回族鄉袁店村羅漢山水庫,縣政府以修水庫為由,征收袁店村、沈莊村共計約1000畝居民耕地,毀壞耕地,沒有給居民補償。 | 南陽市方城縣 | 生態 | 舉報內容共涉及2個問題。經調查1個屬實,1個不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于“縣政府以修水庫為由,征收袁店村、沈莊村共計約1000畝居民耕地,毀壞耕地”問題。經查,該問題屬實。方城縣漢山水庫項目是列入國家、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大型重點工程項目。2022年12月17日,自然資源部關于漢山水庫項目下發批文,同意先行用地89.3828公頃(1340.742畝),含耕地66.4729公頃(997.0935畝)。根據該批復,方城縣政府印發《南陽市方城縣漢山水庫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實施方案的通知》,依法征收袁店鄉1249.58畝(一般耕地997.0935畝,不涉及基本農田)漢山水庫先行用地,其中袁店村669.68畝,沈莊村414.41畝,朱元村165.49畝。2023年11月項目動工用地,目前正在進行壩基處理和清表施工,施工區域涉及一般耕地。建設項目已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和農用地進出平衡,用地申請已經河南省自然資源廳審查同意報自然資源部審核,同時經河南省政府同意報國務院審批。2023年12月15日,經袁店鄉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實地勘察和走訪居民,未發現除用于修建漢山水庫土地外毀壞耕地現象。 二、關于“沒有給居民補償”問題。經查,該問題不屬實。2023年3月,袁店鄉政府根據征收土地實際情況,按照相關規定,分別與袁店村、沈莊村、朱元村共3個行政村14個村民小組簽訂了土地補償安置協議,每畝補償費42000元。2023年4月20日,南陽豫資漢山水庫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將征收土地補償資金直接撥付到被征收村組的集體專用賬戶。3個行政村經被征收土地的村民小組群眾代表集體討論,一致同意分配方案后,依次與本組內被征收土地的享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簽訂《土地補償安置清單》,目前將補償款全部撥付到戶。2023年12月15日經袁店鄉政府工作人員走訪,群眾表示已收到土地補償款。 | 部分屬實 | 對周邊群眾開展走訪、座談,公示辦理結果,加強日常監管,確保土地征收過程合法合規,群眾土地補償款發放到位。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9日辦結。 一、漢山水庫項目已取得了自然資源部門用地預審、河南省發改委批復和河南省水利廳批復,用地申請經河南省自然資源廳審查同意報自然資源部審核,同時經河南省政府同意報國務院審批。 二、目前已將補償款全部撥付到戶。 | 已辦結 | 無 |
3 | D3HA202312140065 | 南陽市臥龍區英莊鎮肖官寺村,牧原九廠(養豬場),距離居民區500米,占用居民耕地,氣味難聞。 | 南陽市臥龍區 | 生態 | 舉報內容共涉及3個問題。經調查,2個問題屬實,1個問題部分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于“南陽市臥龍區英莊鎮肖官寺村,牧原九廠(養豬場),距離居民區500米”的問題。舉報件中反映的牧原九廠,為南陽市臥龍牧原養殖有限公司第九分場生豬養殖項目。經查,該問題屬實。經對該養殖場距離最近的居民區進行測量,距離東側、西側、南側、北側最近村莊分別約586m、921m、572m、687m,符合環評報告要求。 二、關于“占用居民耕地”的問題。經查,該問題屬實。該養殖場共租用英莊鎮上柳家泉村、陸營鎮大西營村、英莊鎮官寺村集體土地47.4111公頃,涉及官寺村3.8061公頃土地,其中耕地3.6803公頃。2016年5月,整體租用地塊經審批完成設施農用地備案,2022年7月完成農用地上圖入庫。該養殖場存在占用耕地情況,但已辦理設施農用地備案手續。 三、關于“氣味難聞”的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該企業配套有污染防治設施,在日常檢查中,未發現該企業存在違法行為。2022年至2023年,未接到關于牧原九分廠氣味問題的投訴舉報。12月15日,經檢查,該企業固糞處理區除臭墻運行正常,沼氣池密閉完整無泄露,污水處理站廢水收集池頂部加蓋完整無破損,對惡臭產氣區域噴灑有除臭劑,但廠區內仍能聞到少許臭味。經第三方機構對該養殖場進行廢氣檢測,結果顯示下風向三個點位的臭氣、硫化氫、氨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 部分屬實 | 督促企業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加強污染防治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確保治污設施正常穩定運行,采取有效除臭措施,規范糞污消納,減少養殖氣味影響。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20日辦結。 一、該養殖場存在占用居民耕地情況,但依法依規辦理了設施農用地備案手續。 二、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正常,除臭措施落實到位,環境檢測結果符合排放標準。 | 已辦結 | 無 |
4 | D3HA202312140019 | 南陽市鎮平縣楊營鎮沙家村小學東邊,有一無名水泥廠,無任何環保手續和環保設施,露天作業,噪音和揚塵大,對周邊學生產生嚴重影響。 | 南陽市鎮平縣 | 大氣 | 舉報內容共涉及2個問題。經調查1個屬實,1個部分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于“南陽市鎮平縣楊營鎮沙家村小學東邊,有一無名水泥廠,無任何環保手續和環保設施”問題。經查,該問題屬實。反映的無名水泥廠實際為鎮平縣楊營鎮沙家水泥制管廠?,F場調查發現,該廠位于環境敏感區,且未辦理環保、土地等行政許可審批手續、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屬于“散亂污”企業。 二、關于“露天作業,噪音和揚塵大,對周邊學生產生嚴重影響”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該廠水泥罐、攪拌機、航吊均為露天作業,未配套建設物料大棚,砂石物料露天堆放,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噪音和揚塵,經對楊營鎮沙家小學、附近居民進行走訪了解,均未反映噪聲和揚塵對其產生嚴重影響。但該廠因緊鄰小學,生產時會對其產生影響。 | 部分屬實 | 一、按散亂污“兩斷三清”標準取締到位。 二、公示處理結果,走訪周邊群眾,宣傳環保政策,做好群眾解釋工作。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8日辦結。 一、2023年12月15日鎮平縣楊營鎮政府對該廠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該廠3日內自行拆除生產設備并清除原料。2023年12月18日,對該廠已按照“兩斷三清”標準取締到位。 二、鎮平縣楊營鎮政府公示了處理結果,走訪了周邊群眾,向群眾宣傳環保政策,做好群眾解釋工作。 | 已辦結 | 無 |
5 | D3HA202312140029 | 南陽市宛城區建設路與孔明路交叉口東青紫郡,2023年6月開發商將1號樓西南方向的綠化帶毀壞后建設道路。東青紫郡售樓部兩側的樹木被挪走。 | 南陽市宛城區 | 生態 | 舉報內容共涉及2個問題。經調查2個部分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于“2023年6月開發商將1號樓西南方向的綠化帶毀壞后建設道路”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2023年12月15日,經到舉報位置現場調查,群眾所舉報的實際是該小區內部西南方向1號樓北側與小區內消防環道之間長8.3米、寬1.2米的連接通道。南陽市東浩置業有限公司在進行景觀綠化施工的同時,修建了上述連接通道。景觀綠化嚴格按照項目建筑規劃設計方案施工建設,小區內部景觀綠化建成至今,無綠化帶毀壞后建設道路情況發生。 二、關于“東青紫郡售樓部兩側的樹木被挪走”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2023年12月15日,經到舉報位置現場調查,了解到2023年12月4日該售樓部門前曾發生過3棵樹木被起挖行為,當日曾接到投訴。隨后相關部門立即趕赴現場調查處理,發現涉事人員與該企業存在經濟糾紛,未經審批,擅自將售樓部門前3棵樹木進行起挖裝車。 | 部分屬實 | 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城市涉綠違法行為,做好綠地苗木日常養護,向涉事企業和小區業主進行相關法規及政策的宣傳,小區內涉綠改動時及時做好業主的解釋工作,取得業主的理解及支持。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20日辦結。 一、就該小區的景觀綠化建筑規劃設計方案、1號樓公共配套用房與小區內消防環道之間的連接通道建設等情況,在小區內進行公示,并對小區業主進行走訪,做好政策解釋。 二、東青紫郡售樓部門前原有栽種樹木已恢復原樣,督促指導南陽市東浩置業有限公司對栽植回原位置的3棵樹木做好日常養護。 | 已辦結 | 無 |
6 | X3HA202312140026 | 南陽市桐柏縣程灣鎮蘇扒村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4637畝耕林地被李某造假違規承包,種上楊樹,因無人管理,導致水土流失、良田被毀,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當地村民喪失謀生手段,相關部門不作為。 | 南陽市桐柏縣 | 生態 | 舉報內容共涉及3個問題。經調查2個部分屬實,1個不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于“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4637畝耕林地被李某造假違規承包”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所反映的“李某”為河南省桐柏縣淮源鎮大栗樹村核桃樹組村民。根據相關協議資料顯示,李某在蘇扒村承包荒坡林地4800畝、承包水田旱地126畝,合同總計涉及承包土地4926畝。上述土地流轉后,涉及村組集體的,所有權仍歸村組集體所有,承包方只享有承包權和經營權,涉及農戶個人承包的,承包方只享有經營權。按照辦理程序,桐柏縣林業局于2009年9月10日頒發了林權證,林權證登記林權面積分別為914畝(二扒組集體發包)和687畝(村集體發包),登記面積為實測面積,截至目前,承包的其他林地尚未辦理林權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李某在蘇扒村所承包但尚未辦理林權證的林地合法有效。2023年12月15日-12月16日,桐柏縣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和蘇扒村干部群眾進行了座談了解,均表示未曾發現有“造假違規承包”問題,并出具了說明和證言。結合走訪調查情況,調查組一致認定土地承包行為合法且手續齊全,不存在造假違規承包情況。 二、關于“種上楊樹,因無人管理,導致水土流失、良田被毀,生態環境嚴重破壞”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胺N上楊樹”問題屬實。蘇扒村確實存在部分荒坡林地種植楊樹情況,不涉及永久性基本農田?!耙驘o人管理,導致水土流失”問題不屬實。所反映問題的區域為小于25度的林地和荒山坡,未發現開挖地表的情況,地表未擾動,且該區域植被良好,有種植的楊樹及多年生灌木。楊樹作為當地水土保持林主要適宜樹種,有良好的涵養水源、調節地表徑流、改善生態環境的作用,該區域未發現有水土流失情況?!傲继锉粴?、生態環境嚴重破壞”問題不屬實。經現場核查,未發現“良田被毀、生態環境破壞”現象,蘇扒村整村耕地種植小麥長勢良好,荒山林地等其它地塊現場原始植被茂密。李某對其所承包的耕地、林地沒有改變用途。和蘇扒村干部群眾進行了座談了解,均表示未發現“水土流失、良田被毀”現象。 三、關于“當地村民喪失謀生手段,相關部門不作為”問題。經查,該問題不屬實?!爱數卮迕駟适е\生手段”問題不屬實。蘇扒村原為深度貧困村,已于2020年順利脫貧,大部分村民長期在外務工生活,平均收入每月5000元左右;為更好地鼓勵村民自主就業,2023年度蘇扒村向73名長期在省內外務工的村民發放交通補貼73000元,并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村民安排了保潔員、護林員等公益性崗位;同時大力發展黃金桃、油茶特色種植業,群眾持續增收有保障?!跋嚓P部門不作為”問題不屬實。2023年9月1日,程灣鎮蘇扒村二扒組村民沈某等3人反映李*違規承包蘇扒村林地問題,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程灣鎮于2023年9月7日召集當事人和蘇扒村二扒組群眾在召開“警司訪+”協調會,根據掌握的相關協議和林權證書等資料,程灣鎮認定在蘇扒村承包的林地合法有效,不存在違規承包問題,建議蘇扒村二扒組群眾通過司法渠道解決林地權屬問題,二扒組群眾表示同意,后續程灣鎮按照工作流程進行了回訪并持續做好相關人員的穩控和思想化解工作,不存在“不作為”問題。 | 部分屬實 | 一、開展周邊群眾走訪、座談,及時公開調查處理結果,做好群眾思想工作,消除誤解。 二、加強土地流轉監管,規范林權流轉管理。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20日辦結。 積極向群眾做好宣傳引導和解釋工作,消除群眾誤解,取得群眾滿意。 | 已辦結 | 無 |
7 | X3HA202312140050 | 南陽市生態環境保護垂改工作與市局機關還存在較大差距,如:同城不同酬、同崗不同酬、同工不同酬、同改不同酬的現象,究其根源就是垂改不公平、人為劃設鴻溝。 | 南陽市市轄區 | 其他 | 舉報內容共涉及1個問題。經調查1個部分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不同酬”屬實,但“同城、同崗、同工”和“究其根源就是垂改不公平、人為劃設鴻溝”不屬實。第一,縣市區分局作為市局的派出機構,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職責與市局并不相同,與市局并非“同城、同崗、同工”。在工資中體現崗位、地區差異是正?,F象,垂改是管理體制的改革,并未要求改革后所有人都要同酬。第二,在垂改工作中,南陽市生態環境系統實現了機構平穩過渡,編制劃轉到位,人員應收盡收。不存在“垂改不公平、人為劃設鴻溝”問題。第三,南陽市生態環境局多措并舉,不斷提升分局人員政治、經濟待遇。分局人員工資待遇得到提升,晉升空間進一步拓寬。 | 部分屬實 | 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安撫,確保隊伍穩定。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21日辦結。 市轄區分局與市局工資標準完全一致,工資之外的獎金、補貼等部分按照縣級標準發放;同時,南陽市生態環境局不斷提升分局人員政治、經濟待遇,整個隊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戰斗力不斷增強。 | 已辦結 | 無 |
8 | D3HA202312140028 | 南陽市宛城區溧河鄉詹莊村西側312國道西側,盛合瀝青商混站,粉塵大,散發刺鼻性氣味,噪聲大,影響附近居民生活。 | 南陽市宛城區 | 大氣 | 舉報內容共涉及3個問題。經調查,3個部分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于“粉塵大”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舉報反映的盛合瀝青商混站實為南陽盛和瀝青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5日-16日,對舉報問題進行現場核查,檢查時企業未生產。經詢問和調閱相關資料,該企業按照排污許可證自行監測頻次要求,于2023年分別對有組織和無組織顆粒物進行監測,結果顯示均達到排放標準。該企業為訂單式生產,2023年12月9日以后未生產,無法對粉塵排放進行監督性監測。經現場調查和調閱相關資料,發現粉塵是在車輛運輸過程中產生的。 二、關于“散發刺鼻性氣味”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經核查,該企業生產過程中有產生異味的工序和設備,并配套有處理設施,檢查時處理設施運行正常。該企業按照排污許可證自行監測頻次要求,于2023年分別對有組織和無組織有機廢氣進行監測,結果顯示均達到排放標準。因該企業近期未生產,無法對瀝青煙排放進行監督性監測。經現場調查和調閱相關資料,發現產生瀝青刺鼻氣味的原因是運輸瀝青混凝土時車輛覆蓋不到位所散發,該氣味對周邊群眾造成一定影響。 三、關于“噪聲大”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經現場核查,該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產生噪聲,并采取了措施控制噪聲。該企業距離最近敏感點是東側518米處的牛郎莊。該企業為配合調查,將生產設備開啟空轉,經第三方對噪聲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均達到標準。因該企業是訂單式生產,安排生產時間不合理,且大量車輛進出運送物料造成噪音擾民現象。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0月23日,其間多次對該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均未發現該企業有環境違法行為。 | 部分屬實 | 一、加強對該公司日常監督管理,監督指導該公司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 二、監督企業履行好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確保粉塵、有機廢氣、噪聲達標排放。 三、合理安排生產時間,盡可能減少對周邊群眾的影響。 四、通過與周邊群眾進行座談,對調查處理情況進行公示,取得群眾的理解與支持。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22日辦結。 一、加強巡查管控,監督指導企業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確保生產環節廢氣達標排放。 二、加強運輸車輛管理,在廠區大門口設置值班崗,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車輛管理制度,嚴格管理進出車輛,確保車輛覆蓋到位;所有進場車輛緩慢行駛,必須經洗車臺,對車輛輪胎進行沖洗;增加廠區內清掃、灑水頻次,減少粉塵散出。 三、合理安排生產時間,減少噪音對周邊群眾的影響。 | 已辦結 | 無 |
9 | D3HA202312140013 | 南陽市鄧州市都司鎮戶張村東南角牧原養豬場(第九分廠)、八里村西側牧原養豬場(第十分廠)和南陽市鄧州市陶營鎮牧原養豬場(第五分廠),臭味大,夏季蠅蟲亂飛,牲畜糞便污水,排放至村耕地,認為存在地下水污染問題。 | 南陽市鄧州市 | 大氣 | 舉報內容共涉及2個問題。經調查,2個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于“南陽市鄧州市都司鎮戶張村東南角牧原養豬場(第九分廠)、八里村西側牧原養豬場(第十分廠)和南陽市鄧州市陶營鎮牧原養豬場(第五分廠),臭味大,夏季蠅蟲亂飛”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12月15日,經現場調查,3個養殖場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全年針對場區外圍村莊噴灑滅蠅藥劑,形成紙質日常工作記錄,但場區存在輕微異味,異味來源為豬舍臭氣。走訪周邊10戶居民,均表示未發現有反映該養殖場“臭味大、夏季蠅蟲亂飛”問題。查閱3月份和9月份企業自行檢測報告,結果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要求。12月16日,第三方機構對3個養殖場上風向1個、下風向3個監測點位進行了廢氣檢測,結果顯示臭氣濃度均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臭氣、硫化氫、氨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二級新改擴建限值要求。 二、關于“牲畜糞便污水,排放至村耕地,認為存在地下水污染”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拔鬯欧胖粮亍睂賹?。3個養殖場均配套有農田消納地。12月15日,分別對3個養殖場現場調查,其豬舍內產生的養殖糞污和沖洗廢水經收集、固液分離、厭氧發酵處理后暫存于黑膜儲存池內,查閱水肥檢測報告,揮發性脂肪酸低于10mmol/L,在作物需肥季節通過裝有流量計的管線進行資源化利用,并形成水肥利用紙質臺賬。雨水通過場內雨水收集系統直接排入場外自然溝渠,實現雨污分流。固液分離后的干糞暫存于密閉糞棚,一部分外售、一部分供周邊農戶施肥使用?,F場查看水肥土地,未見有養殖糞便排放痕跡。對場區周邊3個村莊居民進行走訪,均表示沒有發現糞便未經處理直接排入耕地現象?!拔廴镜叵滤辈粚賹?,3個養殖場分別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單位對場區周邊地下水指標進行了檢測,查閱3月份和9月份檢測報告,結果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限值要求。12月16日,第三方機構對三個養殖場上游1個、下游1個地下水監測點位進行了水質檢測,結果顯示相關因子濃度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Ⅲ類限值。 | 部分屬實 | 加強對該養殖場監管巡查,監督企業加強糞污處理設施管理維護和糞污資源化利用,嚴防廢水違規排放、臭氣擾民。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20日辦結。 一、加強對企業的幫扶指導,督促企業加密對豬舍除臭墻清洗頻次,對場區外圍道路及周邊村莊加大噴灑除臭劑量,最大化降低臭味對周邊環境影響。 二、加強監管,監督企業強化糞污處理設施管理維護和糞污資源化利用,嚴防糞污違規排放。 | 已辦結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