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十八批2023年12月20日)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1 | X3HA202312090062 | 鄧州市構林華鑫、鄧州市內綠鑫源、穰東一鑫實業三個廠都有鍋爐燒煤現象;華鑫、一鑫實業有偷排廢水的現象。 | 南陽市鄧州市 | 水 | 舉報內容共涉及2個問題。經調查,舉報問題1個部分屬實、1個不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于“三個廠都有鍋爐燒煤現象”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反映的鄧州市構林華鑫全稱是鄧州市華鑫紙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鑫公司),鄧州市內綠鑫源全稱是鄧州市綠鑫源包裝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鑫源公司),一鑫實業全稱是鄧州市一鑫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鑫公司)。鍋爐拆改前,華鑫公司和一鑫公司分別建設有2臺15蒸噸燃煤鍋爐,綠鑫源公司建設有1臺15蒸噸燃煤鍋爐,燃料均為煤。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要求,華鑫公司于2019年10月將2臺15蒸噸燃煤鍋爐拆改為生物質鍋爐,綠鑫源公司于2020年11月將燃煤鍋爐拆改為21蒸噸生物質鍋爐,一鑫公司于2019年10月將原2臺燃煤鍋爐改造為生物質鍋爐,2020年12月拆除2臺15蒸噸生物質鍋爐,新建一臺30蒸噸(SZW30-1.6-SC1)生物質專用鍋爐,辦理了環評審批手續并通過第三方驗收。三家公司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均正常運行,生物質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標準,查閱自行檢測報告和監督性監測報告均為達標排放,未發現有超標排放現象,平時雙隨機抽查和日常檢查,均未發現有違規燃煤現象。 二、關于“華鑫、一鑫實業有偷排廢水的現象”問題。經查,該問題不屬實。(一)華鑫公司配套建設有日處理2萬噸污水處理站一座,現場核查時,該公司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采取雨污分流措施,污水經專用管道收集后,匯入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達標外排,雨水經雨水專用收集管道收集后匯入黃龍渠,未發現有污水混入雨水管網現象。該公司污水處理站按照排污許可要求只設有一個總排口,未發現有私設暗管外排生產廢水現象,污水處理站自動在線監控數據顯示排放因子均符合排放標準。平時雙隨機抽查和日常檢查,均未發現有偷排廢水現象。(二)一鑫公司配套建設有日處理1萬噸污水處理站一座、0.5萬噸污水處理站一座(備用),現場核查時,該公司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該公司采取雨污分流措施,污水經專用管道收集后,匯入污水處理站,處理后達標外排,雨水經廠區內雨水溝,在廠區外匯入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的外排水,流入趙河,未發現有污水混入雨水管網現象。該公司污水處理站按照排污許可要求只設有一個總排口,未發現有私設暗管外排生產廢水現象,污水處理站自動在線監控數據顯示排放因子均符合排放標準。平時雙隨機抽查和日常檢查,均未發現有偷排廢水現象。 | 部分屬實 | 要求三家公司加強對治污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確保其各項治污設施正常運行,廢水、廢氣污染物達標排放。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4日辦結。 鄧州市人民政府加強對企業監管,確保各項治污設施正常運行,確保廢水、廢氣污染物達標排放。 | 已辦結 | 無 |
2 | X3HA202312090061 | 南陽市臥龍區臥龍崗街道辦事處、十二里河村委以新農村建設為名,以土地流轉、以租代征等強圈強占農民基本農田,改變土地用途搞房產開發的問題。 | 南陽市臥龍區 | 其他 | 舉報內容共涉及1個問題。經調查1個部分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2012年,市委市政府將“臥龍崗街道十二里河社區雙石碑(6、7組)自然村”列入南陽市首批100個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試點之一,將該村村民原自建房拆除,由臥龍崗街道辦事處統一進行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田園新城項目)。該項目部分用于拆遷群眾安置,拆遷建設地塊均為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農用地,不涉及基本農田。故不存在“以土地流轉、以租代征等強圈強占農民基本農田”,但存在“改變土地用途,進行房地產開發”的情況。由于該地塊原土地性質為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農用地,不能辦理不動產權登記,臥龍區人民政府將該項目及周邊共分為七個地塊,分兩批完成土地組卷,經省政府批準將土地整體變更為國有建設用地,并于2021年底完成七個地塊的征收工作。2022年2月8日由第三方公司競得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之后分別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不動產權登記證書和房產不動產權登記證書。 | 部分屬實 | 加強日常巡察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占地行為,及時公開調查結果,加大對群眾政策宣講等解釋工作,消除群眾誤解,贏得理解。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6日辦結。 臥龍區人民政府加強日常巡察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占地行為。 | 已辦結 | 無 |
3 | D3HA202312090014 | 南陽市新野縣新甸鋪鎮駱灣村駱白路,下雨時道路積水嚴重,無人治理。 | 南陽市新野縣 | 其他 | 舉報內容共涉及2個問題。經調查1個屬實,1個部分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于“下雨時道路積水嚴重”問題。經查,該問題屬實。2023年12月11日,經排查,反映的問題路段位于新野縣新甸鋪鎮駱白路(南起駱灣村北至白灣村)駱灣村七組路段,由于積水路段兩邊建有4座房屋,房前或房后地面高于積水路段路面10-50厘米,導致下雨時該路段積水排水不暢。 二、關于“無人治理”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該路段2023年以前,未明確專人管護;自2023年1月起,駱灣村明確了由駱*鏡為道路管護員。12月上旬降雨后,駱*鏡未及時將路面積水問題上報村委進行處理,導致群眾行走不便。問題發生后,已加強該路段的巡邏力度,目前已巡邏2次,集中整治2次。 | 部分屬實 | 通過走訪、公示明確管護責任、管護事項及管護措施,加強對道路的巡查力度,確保道路無積水問題,確保群眾出行方便,確保滿意度再提升。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6日辦結。 一、駱灣村立即組織鏟車和人力對積水路段兩側進行了清理,并挖導水溝,目前積水已排空;新甸鋪鎮公路站對駱白路全線進行了排查,對疑似存在積水隱患的路段兩側進行預防性清理;新甸鋪鎮召開駱白路沿線村支部書記會議,要求各村明確一名管護員,負責日常巡邏,發現問題隱患上報村委會,各村按照屬地責任進行整改。 二、駱灣村委會就本次下雨導致道路積水未及時發現的情況,對道路管護員駱*鏡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作檢討;同時要求駱*鏡加強日常巡邏,及時處置道路積水等隱患,個人無法處理的上報村委會進行集中整治。 | 已辦結 | 無 |
4 | X3HA202312090007 | 南陽市桐柏縣城關鎮林業局上坡糧站家屬樓老舊小區改造,弄虛作假,不解決實質性的問題:1.不真正解決房子漏水問題,雨天雨水順墻流,屋內大面積漏水;2.雨天一樓污水管網倒灌、臭氣熏天。 | 南陽市桐柏縣 | 水 | 舉報內容共涉及2個問題。經調查2個問題部分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于“弄虛作假,不解決實質性的問題。不真正解決房子漏水問題,雨天雨水順墻流,屋內大面積漏水”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桐柏縣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2022年對該樓棟改造時,樓頂防水按照圖紙設計為上翻女兒墻內墻不小于25厘米,該棟樓防水已按照圖紙全部完成,并已驗收合格,“弄虛作假”問題不屬實。2023年12月11日,現場核查時發現,該樓棟房屋樓頂板與北邊女兒墻外側墻體交接處產生貫穿式裂縫,下雨期間雨水從裂縫處滲漏至室內,造成頂樓401、402兩家住戶靠西北側過道及臥室部分墻角滲水,“室內存在漏水”問題屬實。 二、關于“雨天一樓污水管網倒灌、臭氣熏天”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該小區經過前期改造,有獨立的雨水管網通向樓前城區街道地下雨水管網,并已驗收合格;該棟樓設有一個大約13.5立方米的化糞池,位于樓棟天井下方公共出口處,并連接污水管道通向樓前城區街道的污水管網,移開化糞池上蓋,目視糞污不滿,因化糞池有上邊沿,雨天雨水不會進入化糞池,不會造成污水外溢,“雨天一樓污水管網倒灌”不屬實?,F場發現,樓頂天井處未封閉和樓棟出口公共過道落水管距離地面一米處斷裂,在下雨時,部分雨水從斷裂處流入過道的公共區域內,導致過道地面有部分積水。為方便清掏化糞池,該樓棟居民使用兩塊水泥樓板覆蓋化糞池,不能有效地密閉化糞池,導致化糞池內有機物在厭氧條件下發酵產生臭氣,在一定氣候條件下,有臭味逸散屬實。 | 部分屬實 | 桐柏縣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協調督促完成該樓棟西北側樓頂女兒墻外墻裂縫的修繕工作。嚴把工程驗收關,完工后將實現樓頂住戶墻體不滲水,公共出口地面無積水,化糞池密閉、無異味,干凈整潔美觀的整體目標。確保樓棟居民滿意。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3日階段性辦結,并制定了下步整改方案。 一、對樓棟西北側女兒墻的舊抹面、防水層、保溫層進行鏟除;修復樓棟西北側女兒墻外墻墻面,做好外墻防水及窗戶密封措施。因近期桐柏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導致無法施工,工期順延。 二、新建透明天井防雨頂棚,不影響住戶采光;維修落水管,將其直通地下雨水管道;拆除化糞池原有樓板蓋、清掏污糞并新設密閉井蓋,預留后期可清理化糞池的井蓋活口。該項2023年12月13日已完成整改。 | 階段性辦結 | 無 |
5 | X3HA202312090023 | 舉報南陽市臥龍區臥龍崗街道十二里河社區雙石碑七組黑惡勢力強行霸占舉報人4畝耕地,并對耕地進行毀壞,用來放置建筑垃圾。臥龍崗街道辦事處不作為、亂作為,以調解名義對舉報人威脅恐嚇。 | 南陽市臥龍區 | 生態 | 舉報內容共涉及1個問題。經調查1個部分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舉報人涉及的4畝耕地為一般耕地,是王*鳳一家的責任田。因南陽市城市發展規劃需要,對南陽市臥龍區臥龍崗街道十二里河社區雙石碑七組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農用地進行收儲,共計159.9885畝,舉報涉及的4畝耕地也在收儲范圍內。2021年,該地塊完成土地組卷,并經省政府批準將土地變更為國有建設用地。臥龍區人民政府依法開展土地征收工作,并按照國家補償標準向舉報人王*鳳一家發放征地補償款36000元。不存在“強行霸占舉報人4畝耕地并毀壞耕地行為”及“不作為、亂作為,以調解名義對舉報人威脅恐嚇”情況。2021年,臥龍區人民政府在實施土地征收過程中,依法對該地塊違章建筑進行拆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未及時清運,堆放在該地塊。 | 部分屬實 | 開展群眾走訪,召開座談會,公示問題辦理情況,宣傳國家政策法規,消除群眾誤解,贏得理解。清運積存建筑垃圾,加強日常巡查監管,禁止建筑垃圾隨意傾倒。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6日辦結。 12月16日已全部清理堆存10立方米左右的建筑垃圾。 | 已辦結 | 無 |
6 | X3HA202312090001 | 南陽市方城縣博望鎮趙樓村南邊耕地上蓋一近10畝的養殖場,離莊不到50米,環境污染嚴重。 | 南陽市方城縣 | 水 | 舉報內容共涉及2個問題。經調查2個部分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于“南陽市方城縣博望鎮趙樓村南邊耕地上蓋一近10畝的養殖場,離莊不到50米”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反映的養殖場全稱為天存養雞專業合作社。12月10日,經測量,該養殖場雞舍距離村莊50米左右情況屬實。該養殖場自2012年建場以來,所占9.3畝土地性質均為設施農用地,在耕地上蓋養殖場情況不屬實。 二、關于“環境污染嚴重”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2021年4月,該養殖場因“雞糞亂排、臭味難聞”問題被周邊居民舉報,原方城縣環境保護局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自2021年5月底至今,該養殖場處于停養狀態。該養殖場在養殖期間采取機械干清糞方式,固體雞糞發酵后外售,雞舍沖刷污水發酵后進入消納地。2023年12月10日,經檢查,該養殖場遺留有沉淀池1座、晾糞場1處,未發現復養;經走訪,周邊群眾均表示該養殖場在2021年初有異味問題,自2021年5月停養以后,未再出現污染周邊環境問題。 | 部分屬實 | 督促博望鎮政府加強日常監管,確保天存養雞專業合作社不再復養,徹底消除對周邊村莊環境的影響。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6日辦結。 該養殖場距離村莊50米左右,極易對村莊環境造成影響,博望鎮人民政府已對其加強監管,確保該養殖場不再復養,消除對周邊村莊環境的影響。 | 已辦結 | 無 |
7 | D3HA202312090001 | 南陽市內鄉縣湍東鎮屈莊村,縣政府征收居民耕地建設小區樓房、私立學校和養老中心。 | 河南省內鄉縣 | 生態 | 舉報內容共涉及2個問題。經調查1個屬實、1個部分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于“南陽市內鄉縣湍東鎮屈莊村,縣政府征收居民耕地”問題。經查,該問題屬實。自2019年以來,內鄉縣根據城區教育發展等需要,共征收涉及湍東鎮屈莊村區域耕地459.152畝,其中,酈都學校、泊華官邸、學府公館、安泰·榮盛公館四塊土地走占補平衡程序,學府世家(一區、二區)、酈都國際·永平苑、酈都國際、建業·龍城(一期)四塊土地走增加掛鉤程序,主要用于建設7個小區及1所學校,上述項目均辦理有不動產權證書等手續。7個小區項目土地用途為商業用地、城鎮住宅用地,1所學校土地用途為教育。 二、關于“建設小區樓房、私立學校和養老中心”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自2019年以來,在湍東鎮屈莊村區域共建設有7個小區和1所學校(詳見上一段)。2023年12月10日經民政部門調查,2020年以來,內鄉縣民政局未受理涉及湍東鎮屈莊村范圍內的養老中心項目審批,也未發現建設有養老中心項目。2023年12月14日,經走訪屈莊村群眾,未發現有養老中心項目,并進行了公示?!敖ㄔO小區樓房、學?!眴栴}屬實,“建設養老中心”問題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在保障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的條件下,依法依規征收土地,合理合規開發,維護好轄區環境秩序。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4日辦結。 內鄉縣加強對土地監督檢查,及時查處糾正相關違法違規問題。 | 已辦結 | 無 |
8 | X3HA202312010062 | 河南省淅川縣把上級撥付的大量專項資金挪作他用,致使十幾個南水北調庫區周邊鄉鎮的污水處理廠未建成或者建成不能正常運轉,造成大量生活污水不能處理,直接排入丹江。 | 河南省淅川縣 | 水 | 舉報內容共涉及3個問題。經調查2個不屬實,1個部分屬實,整體上,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一、關于“淅川縣把上級撥付的大量專項資金挪作他用”問題。經查,該問題不屬實。該縣共有12個鄉鎮處于南水北調庫區周邊,自2011年至2016年共建成鄉鎮污水處理廠12家,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共撥付資金19607.4838萬元,其中上級資金(中央預算內)9850萬元,撥付率100%,縣級資金9757.4838萬元,上述資金均用于其建設。 二、關于“十幾個南水北調庫區周邊鄉鎮的污水處理廠未建成或者建成不能正常運轉情況”問題。經查,該問題不屬實。12家鄉鎮污水處理廠在2016年1月全部建設完成,同年4月交于南陽首創水務有限公司進行委托運營。2023年12月11日至12日,對上述12家鄉鎮污水處理廠逐一現場檢查,已按期建成均運轉正常,出水口均安裝有在線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查閱聯網以來在線監控數據,均未發現超標排放情況。12家鄉鎮污水處理廠按要求每季度開展了監督性監測,監測結果顯示污水排放達標。2021年以來12家鄉鎮污水處理廠按運行實際產生污水運維費8321.69萬元,截至目前共撥付12個鄉鎮5380.4萬元,其中2021年2530.4萬元,2022年1200萬元,2023年1650萬元。 三、關于“造成大量生活污水不能處理,直接排入丹江”問題。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2023年12月,各鄉鎮污水處理廠均正常運行,出廠水質均達標,經出水口排放至自然河流。監控設施正常使用,出水流量、污染物指標等數據實時上傳省、市、縣生態環境部門監控平臺。2021年4月,檢查發現馬蹬鎮、倉房鎮兩個鎮區污水管網水管道有8公里破損,約6噸生活污水外溢到附近溝渠,溝渠不連通丹江。針對破損管網問題,2021年5月已進行維修維護。南陽市生態環境局淅川分局每年均對各污水處理廠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未發現“大量生活污水不能處理,直接排入丹江”現象。 | 部分屬實 | 加強鄉鎮鎮區污水處理,進行污水有效收集,避免造成污染。并責成相關部門加大對鄉鎮污水處理廠監督巡查力度,確保鄉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達標排放。 | 經調查處理,該問題已于2023年12月17日辦結。 一、淅川縣加強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財政資金使用安全、規范、合理。 二、淅川縣加強對鄉鎮污水處理廠監管,督促南陽首創水務有限公司落實主體責任,確保12個鄉鎮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達標排放。 | 已辦結 | 無 |